(九)停车场安全管理程序:
1、当值时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上报,来车时要将车辆指挥到位,要检查车辆有无损坏,车门有无上锁,车辆排列整齐。
2、客人沟通时要注意礼节礼貌及文明用语,要做到举止大方,不亢不卑,避免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冲突,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。
3、当值时要站到车场较明显的位置,指挥车辆时动作手势要标准、正确。
4、当值时不得群集闲聊,不得随意离岗、窜岗,有事不要大声叫喊,使用对讲讲机时注意用语,不讲与工作无关的问题。
5、当值时不得睡觉、看报、不得吸烟、吃零食。
6、指挥车辆泊位时要注意自身安全,尤其是有醉态的司机,防止撞伤、碰伤、擦伤等。
(十)安全工作条例:
1、要求身体素质好,工作和训练时,严禁危险动作,如摔跤、逞强、过度用力、开过分玩笑等。
2、着装要合身,不要过紧或过松,避免工作操作时受伤。
3、受外受伤时,要立即报告领班,并尽快处理伤口,伤势严重者,要及时到酒店医务室进行处理。
4、处理紧急事故时,要考虑安全因素,如戴手套、穿雨衣、雨鞋。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,熟练酒店制定的各种紧急程序(火灾、水灾、台风等)。
5、对不卫生的地面、阻塞的通道、容易造成摔伤的区域,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清理。
6、对不懂的设备、器材不要乱拆卸,要请专业人员来处理,触动或打开可能有危险的包裹,发现异常气味、声音要查找出原因并向上级报告。
7、不过量饮酒、吸烟、不暴饮暴食,保证充足睡眠,养成良好的饮食、起居、卫生习惯。
8、不得乱用警棍、手铐等警用器材,不得使用恐吓、危险语言,避免引起暴力行为。
9、如遇到意外攻击,只有采取适当的自卫,以保证自身的安全为准则。
9、本条例只适用于保安部员工。
(十一)保安部各岗位职责:
1、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:
1)工作职权:
a.根据部门各级员工的工作表现情况,有权进行表扬或奖励、批评或处分,有权提升或建议总经理提升工作积极、认真负责、业务熟练、有管理潜质的员工。
b.有权调动保安、消防人员及其它部门人员对危急事件,如刑事犯罪、火警等事件进行紧急处理,防止事态扩大。
c.对酒店治安保卫、消防等不够严密和完善的方面,有权向总经理建议逐步严密完善等。
2)工作职责:
a.对总经理负责,负责保安部全面工作。
b.对酒店治安、安全保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。
c.负责对下属考核、培训。
d.负责酒店保卫工作的督导、检查和落实。
e.负责全酒店员工治安防范宣传教育。
3)业务要求:
a.熟悉和掌握酒店内部治安情况,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及其对酒店的影响,对治安工作要有敏感性和预见性,防患于未燃。
b.善于组织策划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,在危急情况下能够沉着冷静,善于指挥和决策,使危急事件能够得到迅速妥善的处理。
4)工作内容:
a.协助各部门制定岗位安全制度,并督导落实。
b.对酒店员工进行法制教育,生产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。
c.积极开展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。
d.组织策划重大节日、重要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,届时要在酒店内值班,并督导任务的落实情况。
e.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侦破酒店内发生的各类案件。
f.了解和掌握酒店内部员工的情况,配合人力资源部一起做好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。
g.注意防止因自然灾害而造成酒店和宾客、员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。
h.建立和完善酒店治安工作档案。
2、安全主管岗位职责:
1)熟悉酒店的运作及有关的安全法则、酒店的员工守则。
2)安排下属各岗位的工作,不断巡视酒店各区域、督导当值各岗位的工作,并进行奖惩、评定和考勤。
3)认真完成工作日记,并详细记载当值时间内发生的事件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原因、结果以及遗留问题),非常事件要及时上报。
4)迅速妥善地处理各类事件(包括突发事件)并对一些案件调查,写出调查报告。遇
重大案件发生须立即汇报,保护现场并向警方报案,协助警方的调查工作。
5)下属员工进行岗位培训,使保安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。
6)熟悉酒店的消防设施、消防通道、紧急出口以及酒店的紧急疏散程序。
7)控制好酒店停车场的安全,保障酒店车道的畅通。
8)完成交给的其它任务。如: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督导、施工办证工作等。
9)对自己主管的工作负责制定计划,做好总结,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。
10)热情接待来访。
11)协助经理当值期间发生的问题。
3、主管岗位职责:
1)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《消防法》及其实施细则和上级的有关指示、规定。
2)掌握酒店的火灾特点,努力做到“六熟悉”,即:熟悉酒店的平面布局、建筑特点、消防通道、消防供水情况;熟悉酒店的火灾危险性和相应的防火措施;熟悉重点消防保卫部位存在的火险隐患和控制方法;熟悉各有关的消防法规、规章制度及其贯彻落实情况;熟悉义务消防组织建设情况及其防火、灭火能力;熟悉消防设施器材、装备状况。
3)制定消防安全制度,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,并督促落实。
4)对保安员及酒店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,提高遵守法规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。
5)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,发现火险隐患时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,督促有关部门消除火险隐患,改善消防安全条件,完善消防设施。
6)协助主管部门对电工、焊接工、油漆工、服务员、保安员等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。
7)组织专职(义务)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,制定灭火作战计划,负责组织消防器材、设施的管理、维修和保养。
7)止各种违反消防法规、制度、规定的行为,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上报。
8)协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。
9)发生火警立即报告,同时组织员工扑救火灾,保护火灾现场,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查。
10)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、个人,向行政领导提出表彰及奖励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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